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解决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问题的对策

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解决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问题的对策

 

       国家空管委和各级航空管理部门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高度重视,采取组织改革试点、完善基础设施、改进管控手段等积极措施,不断满足我国通用航空发展需求。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低空空域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是改革中的难题。可以预期,通过不断地改革低空空域管理模式,通用航空产业必将迎来一个高速增长期,通用航空飞行必将获得一个安全高效运行的空间环境。总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多,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也关系到各产业的发展和群众的利益。
      通用航空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推进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中央层面关注的热点,在低空空域开放试点逐步推进,聚焦北斗导航、5G、物联网等新技术,更好地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和利用,发展通航新技术,也是各地促进通航产业变革的新机遇。
      通过向国际航空发达国家学习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加之国内军民航管制部门也在多年的通航活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为通用航空未来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一)积极推广试点成果,加快推进空域管理改革步伐
  做好空域管理顶层设计,制定适合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是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的关键。所以,各级空域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立足现有条件,结合各地区特点,紧扣低空空域资源使用安全与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尽快实现国家低空空域资源利用最大化、空域分类划设合理化、低空空域使用灵活化、低空空域管理法制化、低空空域使用保障系统化、低空空域建设发展长远化。
(二)科学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各类飞行安全
  1.我国基于“防御性国土防空”战略指导思想,使得军航的首要战略任务必然立足于国土防空安全,既想最大化使用低空空域资源又要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应主要抓好两个方面:
      一是发展军民航一体化监视系统。随着通信、导航、监视技术的发展,可以把雷达、ADS—B以及我国的北斗导航定位系统进行信息融合,增强对我国领空内低空活动的实时监视能力。
      二是建立空防与空管一体化监视识别系统[5]。将空防空管的探测感知系统、信息传输处理系统和空防指挥控制系统、空中交通管制决策指挥系统等有机结合,形成一体化的空防空管体系,为空管系统提供空域动态信息,使之更好地对空中目标进行监视识别,保证国家空防安全。
  2.低空飞行防相撞安全主要包括防止空中相撞、防止与地面高大障碍物相撞及防止地面对空兵器、装置误射航空器。
  防止空中相撞措施:由国家空管部门定期公布目视航图,清楚标注低空管制、监视和报告空域,各地区空管部门对区内航空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提供告警服务。对进入该类空域飞行的航空器强制安装近地告警系统,防止与地面高大障碍物相撞。当有对空射击时,相关区域空管部门及时向相关用户通报相关射击要素,防止地面对空兵器误射航空器。
  3.公共安全主要包括对地面人员、军事要地和其他重要目标等安全,
       一是防止航空器坠入人口密集区;
       二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航空器窥视、侦察我军事要地和重点目标;
       三是防止敌对势力利用航空器进行恐怖袭击。应对措施为:
       第一,提高通用航空器行业准入标准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将安全关口前移。
       第二,将人群密集区域、军事要地、重要目标上空划设为低空管制区域,未经管制部门批准,通用航空飞行禁止飞入该区域。
       第三,增加地面管控手段,由地方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做好通用航空地面的防范工作,其他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并建立巡查、稽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政治可靠,严防恐怖分子利用航空器升空肇事。
       第四,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公共服务网站,及时公布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从业性质,并建立通用航空器及飞行人员档案,跟踪掌握航空器使用动态,以便国家安全部门进行核查。
       第五,建立完善的处罚机制,严防违规违法飞行。
(三)完善一体化低空空域管理运行体系
  1.进一步强化空域管理部门职能
  在现有“四级航空管制”体制下,强化空管部门的空域管理职能。
       一是空域管理部门应站在国家利益的层面,制定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加强空域分类研究,对低空空域进行战略性管理。
       二是空域管理部门应根据空域分配原则和程序对低空空域进行管理,解决低空用户之间、部队和通用航空用户之间的矛盾,提高低空空域的利用率。
       三是空域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对空域进行再分配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
  2.有力推进数据信息一体化进程
  空域管理过程中,收集、分析、处理、共享实时运行数据是科学地分析空域资源并使之得到充分利用的关键。所以,应加强军民航空域管理信息系统的融合,使军民航各自掌握的低空空域数据信息充分共享并提高其兼容性,最大限度的发挥低空空域资源的主权性、安全性、经济性。
  3.健全低空空域综合评价体系
  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水平的评估体系不健全,无法准确评估对低空空域管理效果,造成低空空域资源浪费。空域管理部门应制定低空空域评估标准和程序,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定期对低空空域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如安全指标、服务质量、飞行效益、用户满意度等,根据低空空域运行数据对整体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使用效率及时对立体的空域进行调整和公布。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采取国家、地方和企业用户多元化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空域类别和保障需求,加强空管配套设施建设,是提高通用航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 
  1.完善灵活高效的空域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划设符合各地区特点的低空空域类型,对已经划设的三类低空空域使用方法予以明确,切实提高空域灵活使用效率。
       二是简化飞行计划申请及批复程序,提高对不同类型低空空域的运行管理效率。
      三是制定低空三类空域活动指挥交接与协同规定,并明确相关责任。 
  2.加强相关技术研究,增加管理手段
  一是提高空域分类技术,明确人员资质、设备配置和服务等级,为通用航空运行和管理提供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二是建立网络化的飞行计划服务系统,使该系统还可提供同一管制区内所有的飞行计划及动态,且可提供基本的预警功能,从而为飞行中调配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三是建立各气象、情报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与国家气象局、民航情报等单位的联网和信息获取。
       四是加快目视航图的内容应包括低空空域的划设结构、无线电助航设施、机场位置、飞行规则、准入条件、通信频率、低空障碍物和背景地形地貌等要素。空域管理部门定期更新并放于飞行服务网站,低空用户可以到就近飞行服务站下载,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航行情报。
  3.提高低空空域通信导航、监视能力
  一是飞行范围大、距离远的低空空域航空器可有选择的使用卫星通信系统,提高对低空空域的通信服务能力。
       二是使用星基、地基导航技术作为基本导航信息源,提高对低空空域的导航服务能力。
       三是加大对飞行密集地区、边境地带,以及空中禁区、危险区、限制区和重要目标附近地区的雷达监视设施建设力度和雷达覆盖范围,确保重点区域雷达监视的无缝连接。
(五)制定统一规范,增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家空域管理及相关法规标准。
      一是根据国家空域分类及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案,制定国家层面的航空法及相关空域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空域管理的政策、主体、责任、方式与机制,制定军民航空域管理的统一规范。
      二是制定完善通用飞行目视飞行规则及目视飞行高度层等规定。
      三是制定低空运行的机载设备规范,使该规范满足各类低空空域运行对机载设备的一般性需求和特殊需求。
  (六)加大选拔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
  1.空域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
    一是加强对各级从事空域管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二是依靠军民航高校资源联合培养空域管理后备人才;
      三是各级空域管理部门抽调部分经验丰富的空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并积极参与空域管理和结构优化的研究工作。
  2.通航从业人员培养

  针对目前通航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专业能力不足,培训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制定适应民航发展趋势和与通航从业人员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严格从业者条件,如把经过航空法规和航空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认证和执照,方可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做为必要条件。

       二是对通航单位的执照管理和训练管理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加强专业培训机构建设和加大培训市场正规化管理水平,满足通用航空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要求。

      三是实施军民航统一资格认证和执照考核,缩小军民航从业人员差距。

       有市场消息传出,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兰州等5个飞行管制区分类划设低空空域。这意味着60年没变的空域划分和低空空域管制有望正式破冰。按照现行空域管理体制,我国空域在国家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航路内由民航提供管制指挥,航路外由军航负责管制指挥。这种空域模式无法实现通用航空空域使用灵活、多样的要求。此外,目前我国所有空域均属于管制空域,各类飞行必须经批准方可实施,空域使用审批程序复杂,保障职责分工不明确。据悉《意见》提出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步骤,提出了未来5~10年的改革目标。此前珠三角和东北两个地区作为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开放的试点,明年将在全国推广。

        我国私人飞机上天之前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一是获得民航局核发的飞机适航许可证;
        二是飞行员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飞行驾照;
       三是要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飞行活动。
       另外,飞机从机场起飞前往作业空域,往往需要协调沿途多个飞行管制部门同意才可放行。这意味着市场期待已久的开放低空空域得以破冰。市场期待已久的低空空域如能开放,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通航产业,将带动超万亿元的市场规模,以及整个产业链的10年黄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