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及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和《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广州空港委于2025年4月印发了《广州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及建设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引》),试行一年,是广州市制定的第一版低空起降设施建设标准。解读如下:
为推动广州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统筹全市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实施,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要求,“明确各类型基础设施用地选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周边规划管控等要求,并编制起降点规划建设指引,保障项目落地”,广州空港委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及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在150kg(不含)以上的民用载人或货运垂直起降航空器。以多旋翼、复合翼、倾转翼航空器等类型为主,兼容其他垂直起降航空器。
适用于地面垂直起降场地、高架垂直起降场地,其他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可根据需要参照本指引执行。
①场址选择精细化:从建设区域、飞行空域、运营环境、场景应用4方面明确了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要求,建立了正面与负面清单,为项目落地奠定基础;
②建设标准精细化:对布局设计,结构设计,场地工艺进行了定量化研究,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③功能配置差异化:从运营管理区、航空服务区、乘客/货运服务区、交通接驳设施等方面明确了功能配置要求,有助于提升场址建设条件和使用效率。
①按照建设规模、保障能力:分为起降点、起降场和起降基地三种类型,明确了用地面积、起降位规模、建设形式的具体要求,旨在满足实际建设需求。
②按建筑形式、布局要求分类,针对地面垂直起降场和高架垂直起降场开展了差异化的场地布局与设计要求,推动建设的科学性。
①在交通出行场景中,提出应考虑城际交通出行需求,强化与香港、澳门、佛山、珠海、惠州、河源等城市的联系,围绕广州与周边城市融合发展,共建广州大都市圈。
②在低空文旅场景中,提出宜结合公共空间和游憩空间进行场址选择,如都市绿心公园、珠江高质量发展带滨水区、活力城脉、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绿道、碧道、森林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