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适航证?

什么是适航证?

 

 

 

适航是指航空器、(遥控驾驶站、)发动机、螺旋桨或部件符合其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适航证源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强制要求: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每一从事国际航行的航空器都应具备并携带适航证。

适航证应由航空器的登记国颁发或核准,且只要其依据颁证或核准的要求等于或高于ICAO制定的最低标准,其他缔约国就应承认此适航证有效;否则,适航证不具备被其他缔约国自动承认的效力,除非经过所进入国家的特别准许、不得开展国际航行。

 

ICAO制定的最低标准,主要载于ICAO组织颁发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即《公约》的各个附件中。

 

其中,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规定了初始适航方面的最低管理要求和适航标准,并要求:“缔约国不得颁发或核准按照《公约》第三十三条予以承认的适航证,除非该缔约国有满意的证据证明航空器通过符合相应适航要求从而符合本附件适用的标准”。

 

综上,由航空器登记国颁发并按其规定保持有效的适航证,可以作为该航空器“适航”的证据,即“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处于安全可用状态”,是航空器投入运行的必要条件;但只有颁证或核准标准达到ICAO最低要求的,才具有自动被其它缔约国承认的效力、可以开展国际航线。

CAAC的适航证分类

 

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目前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管理体系下的适航证分为两种:标准适航证和特殊适航证——取决于航空器的型号合格审定类别,即该航空器型号/型别在取型号合格证(TC)时确定的类别。

 

综合新出台的无人机适航管理政策,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类别和适航证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图所示:

 

 

Ps. 各国民航当局关于适航证的具体分类不同,不可混为一谈。